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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桐乡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五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桐乡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五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桐食安委〔2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抓好落实。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8


桐食安委〔20154


关于印发桐乡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五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5-201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集中消毒餐饮具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等桐乡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五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5630

  抄送:嘉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桐乡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0印发

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5-2017)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打造高效生态农业强市、特色精品农业大市为主线,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持续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加快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稳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

  至2017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县级全覆盖(到2015年底前完成),全市投入品质量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稳定向好。

  3.全面完成市政府规划建设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任务并实现有效运行,全市基本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

  (二)持续深入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市、县、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形成统一执法的强大声势和影响,促进“绿剑”行动系列化、常态化。每年采取集中突击行动与日常长效监管相结合,推行“3+X”绿剑行动计划。“3”即分别在春、夏、秋三季组织三次全市性集中执法行动;“X”即与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一起,坚持针对性、专题性、灵活性和经常性相结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检。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按照统一部署、任务到点、定时送检、分批通报要求,每年抽检农业投入品300批次以上。根据农事季节,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抽检,对近年来有过问题或者群众有举报投诉的企业和产品增加抽检频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集散地和农药添加隐性成分等新情况开展专项抽检。坚持检打联动,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四)加快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把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系统与推广应用农业“执法通”结合起来,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相结合,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建设、维护和应用并举,避免“只建不管,建而不用”。

  (五)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畜产品中“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监测与隐患排查。加强检测结果应用,检打联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通报、查处、整改机制。

  (六)加强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大力推进市政府规划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启动运行,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等补助政策,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

  (七)加强屠宰监管工作。全面完成生猪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加强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管理,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改造升级,各地按规划建成家禽定点屠宰厂(场),满足消费需求。全面落实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厂(点)检验登记、“瘦肉精”自检、肉品检验、屠宰技术操作规范和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力量,严格履行检疫监督职责,加大对检疫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力度。

附件:

2015-2017年桐乡市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工作目标进度表

  工作

  目标

单位

2015

2016

2017

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

正常运行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厂数

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

正常运行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厂数

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

正常运行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厂数

桐乡市

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政府规划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启动运行

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政府规划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启动运行

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完成省下达任务

市政府规划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启动运行

“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5-2017)

  一、总体要求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下同)(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质量安全问题。加强准入管理和分类监管,强化“三小一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三小一市场”综合监管,打破环节限制,取消主体划分,统一纳入“小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动态掌握“三小一市场”基本情况,初步形成“三小一市场”监管协调一致、治理纵向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各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小一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管控能力明显提升。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纳入监管范畴,持证小餐饮实现监管全覆盖,食品摊贩定点定时经营取得突破,城区农贸市场准入机制更加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快速检测体系基本建成。

  至2015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达到90%以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全市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50%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3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85% 。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至2016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2%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全市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70%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4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至2017年底,实现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1.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5%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2.全市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达到95%以上。

  3.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率达到50%以上。

  4.重点整治小餐饮,实现持证小餐饮监管全覆盖;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达到95%以上。

  5.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达到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

  1.掌握底数,实施分类监管。以豆制品、米面制品、糕点、粉丝、年糕等传统食品为重点,深入排查,摸清各类实际存在的小作坊底数及其质量安全状况,以市场监管所为单位建立完善辖区小作坊基础档案。建立小作坊定期排查制度,依托基层责任网络作用,每半年排查一次区域内小作坊,并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对生产工艺和原辅料简单、常年正常生产的小作坊实施一般监管,对生产工艺或原辅料相对复杂、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实施重点监管。

  2.创新机制,强化准入管理。在依法组织实施目录管理和生产许可的同时,探索试行“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制订不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即“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外食品的小作坊实行自行申报、登记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登记证等管理办法。根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规定,参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适时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要求地方标准研究制订工作。

  3.严格监管,消除安全隐患。建立以镇(街道)市场监管机构为主体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小作坊登记建档、日常巡查、抽检监测、隐患排查。以农贸市场为中心,严格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散装食品的准入管理,并进行上下游追溯;不分主体,对市场内和周边的相关食品加工制作(含市场外加工在市场销售)活动进行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不到位、原辅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小作坊与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联动联控工作机制,强化流通、消费终端的源头追溯,倒逼小作坊业主主动申报登记。

  4.标本兼治,推动整合提升。加强政策引导,实施综合治理。结合“个转企”等工作,因地制宜鼓励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协会推动等模式进行规范提升,促进小作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小作坊转化提升为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给予重点指导服务和扶持。

  (二)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工作。

  1.积极推行农贸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积极稳妥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严格查验供货商主体资质、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及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做好与农经部门市场准出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全链条可追溯。

  2.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摸清全市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督促市场举办者建立并落实市场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主体责任意识。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3.完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全面建设农贸市场标准化检测实验室,通过提升实验室软硬件水平,不断提高发现不合格农产品能力。积极开展免费检测服务,定期公布检测结果信息,做好问题农产品退市销毁工作。加强对检测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检测人员素质。强化检测后处理工作,加大对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检测手段倒逼农产品源头监管,不断提升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4.完善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农贸市场进货查验制度。逐步建立农贸市场电子追溯系统,加强与农贸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通过进货查验行为电子化,对食品(农产品)的批发、零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追溯管理,逐步实现全索证、全备案,营造放心安心的消费环境。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数据分析平台,通过汇总分析检测数据,发现季节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建立系统性风险预警机制。

  (三)开展餐饮行业整治提升工作。

  1.实施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探索改进小餐饮监管模式,对小微餐饮单位实施监管下沉,强化镇(街道)监管职责,建立餐饮单位信息档案。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以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储存、加工操作等为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指导,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行为。对无证的小餐饮,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实现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无证小餐饮改造提升,对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及时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动员其“关、停、并、转”;对许可条件不符合要求、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证原因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报请当地政府,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严格规范网络订餐服务,督促涉餐网络公司严格落实对发布订餐信息餐饮单位的资质审查责任,对违法违规的网络公司,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

  2.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扩大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范围,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等级公示,提升消费者理性消费意识,根据食品安全等级状况确定监管频次,实行风险管控,倒逼小餐饮单位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改善设施设备,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提升餐饮食品安全水平。

  3.实施“阳光厨房”建设。加快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步伐,探索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小餐饮单位开展“阳光厨房”建设。通过“阳光厨房”的可视化和透明度,增强监管工作实时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提升消费者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制作加工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专业监管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提高自身管理标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格局。

  4.开展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坚持属地管理、综合整治、疏堵结合、规范提升的原则,鼓励和扶持食品摊贩业主入室经营,采取集中生产、统一配送、定点定时、连锁经营等模式,提升经营规范化水平,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附件1

2015-2017年桐乡市“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

工程工作目标进度表(小作坊)

工作

目标

单位

2015

2016

2017

建档率

抽检覆盖率

建档率

登记率

抽检合格率

建档率

登记率

抽检合格率

各镇街道

90%

90%

92%

92%

90%

95%

95%

92%

全市

90%

90%

92%

92%

90%

95%

95%

92%

附件2

2015-2017年桐乡市“三小一市场”整治

提升工程工作目标进度表(农贸市场)

  工作

目标

单位

2015

2016

2017

(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

(城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

(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

(城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

(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

(城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成率

各镇街道

50%

50%

70%

70%

95%

95%

全市

50%

50%

70%

70%

9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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