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浙价资〔2015〕85号),自2015年4月1日起,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高压管输企业)销售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下调0.33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含税)从4.99元/立方米,调整到4.65元/立方米。
二、试行分级制定销售价格,引导企业改用天然气,增加天然气价格的透明度,促进企业来桐乡投资,试行按用气量大小和供气成本不同,分级制定销售价格上限(见下表)。你公司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各级价格的基础上下浮幅度不限。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分级上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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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气量(日用气量) |
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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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2000立方米及以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267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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