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2015年4月是第27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广泛深入地推进“爱卫月”活动的开展,根据上级爱卫会统一部署,结合市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环境整治和我镇巩固国家卫生镇以及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工作需要,决定开展第二十七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以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创造良好环境,增强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现就我镇开展第二十七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爱国卫生,共建共享健康石门
二、活动安排
(一)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镇爱卫办、环卫所、社区、各行政村等有关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创卫宣传和义务卫生劳动。要结合平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背街小巷、城中村、农民新村、城郊结合部、开放式小区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的地区,在“爱国卫生月”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是全面清理堆积的垃圾杂物,加强环境卫生和保洁宣教,增设和整修清洁环卫设施,填平坑洼积水,平整硬化道路,补种修护绿化,清除露天粪缸和旱厕。社区环境卫生重点清理楼道、车库、棚顶堆积杂物和丢弃垃圾,清理“牛皮癣”,疏通沟渠,清除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环卫所、各行政村(社区)
2.各行政村、有关单位要结合“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在镇区范围、农村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尤其对城郊结合部的村周边、道路两旁及河道两岸的各种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为居民提供一个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卫投入,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对清扫清运质量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环卫所、各行政村(社区)
3.镇区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执法整治,集中依法查处镇区沿街店铺门前三包不落实现象,单位、个人垃圾扫地出门、乱丢废物、乱倒建筑垃圾,洗车店、饮食店、工地等污水外泄、尘土飞扬,未经许可乱堆放乱开挖,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沿途丢弃、遗撒、倾倒等影响镇容镇貌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石门中队
4.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卫生义务劳动,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植树绿化,春季“除四害”等活动,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知识讲座。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二)开展“世界卫生日”暨健康城市宣传活动
1.开展世界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围绕今年“世界卫生日”主题,结合春季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各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素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科普和健康意识。
责任单位:镇中心卫生院
2.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健康、卫生等科普知识,免费血压、血糖测试,国民体质测试,有奖健康知识竞答,开展健康咨询等。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创建办、镇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石门中队
3.举办健康教育培训班。通过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构建健康素养传播平台。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创建办、镇中心卫生院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传播健康知识,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利用世界卫生日、预防接种宣传周等节点,加强防病知识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疾病防控氛围,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要以各种形式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春季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着力推进健康科普进农村(社区)活动;加大控烟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成果;进一步普及健康科普知识,增强居民自我保健意识。
责任单位:镇爱卫办、镇创建办、镇中心卫生院、各行政村、社区、广电站、文化站
(三)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