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市直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社保部等八部委(人社部明电〔2015〕4号)和省人力社保厅等八部门(浙人社明电〔2015〕16号)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通知精神,自2015年11月下旬至2016年春节前统一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结合我市开展的欠薪整治专项行动,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和重点防控。各地要根据部、省通知精神,以建筑施工、服装皮革加工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组织力量,分解任务,层层动员,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摸检查和动态分析,及时全面掌握欠薪动态,确定重点预警和防控对象。对排查发现的欠薪企业和纠纷隐患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处理层级,落实专人负责,重点企业要建立领导联系制度,细化工作预案,依法有序加快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