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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山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山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河山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现将调整后的《河山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61月22

河山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概况

  我们河山镇地处桐乡市西北部,西临德清,北接湖州,南与洲泉镇为邻,东与石门镇接壤,区域面积39.3平方公里。全镇有九个行政村,一个社区,222个村民小组,农户6577户,农村人口27744人。主要农作物为水稻、蚕桑。农业专业合作社36家,家庭农场28家,农业龙头企业2家,效益农业基地18个。

  全镇五保户23户,低保户61户,残疾家庭750户,优抚家庭38户。全镇上幼儿园483人,上小学959人,上中学493人。全镇共有企3573家。

  全镇水泥路110公里,油路32公里,境内河流106条,桥梁192座,泵闸165座,变压器205只。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级灾害防御工作会议部署,着重围绕“保安全、保生产、保稳定”的总体目标,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依靠科学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

  二、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四、坚持上下联动、按责分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相配合、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只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出现的突发性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如:台风、大雪、强冷空气低温、强对流、大风、高温、暴雨等应急抢救工作。大范围的“洪涝台灾”等应结合《桐乡市防讯防旱防台预案》执行。

  五、气象灾害等级和预警信号

  根据气象灾害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见附表一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建立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作为我镇应急处置突发气象灾害的领导机构,指挥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见附表二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6个应急工作组。

  ①办公室,地点设在农经中心,电话88677019:传真:88679095 分管领导:钱国良。人员:顾国明、许晓峰、沈春泉。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期的值班、收集、发送、管理各类气象信息,掌握气象动态、人员安全转移和救灾受灾情况,并按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②综合协调组:地点设在:镇政府,电话:88677129传真:88677022 分管领导:李新海。人员:朱跃龙、周建根、顾国明、蒋富华、华晓洲、陈柏清。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指令,命令。掌握气象灾害应急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协调、调运救灾抢险车辆和物资。

  ③抢险救灾组,地点设在:河山镇人武部,电话:88677129传真:88677022 分管领导:陈讯。人员:胡建荣、赵云初、陆振杰。

  主要职责:指导帮助组织动员人员和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城乡房屋抢险排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

  ④宣传报道组:地点设在:河山镇宣传办、电话:88677129传真:8677022 分管领导:费茂伟、人员:许小婷、胡伟锋、姚莉。

  职责:宣传抗灾抢险有关情况,掌握抗灾救灾动态,收集气象灾害等损毁情况(包括图像资料),编写抗灾简报及有关报道材料,接待新闻记者。

  ⑤后勤保障组:地点设在:党政办,电话:88677129、传真:88677022 分管领导:肖志明、人员:王月峰、王剑松、范钟华、陈芳。

  职责:负责抗灾应急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工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紧急转移集体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筹措和调配。

  ⑥查灾核灾组:地点设在:电话:88677129、传真:88677022、分管领导:庄佩宝、人员:张培基、冯丽萍。

  主要职责:负责了解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实、上报灾情数据,发放救灾物资。

  三、镇、村分级建立抢险应急小分队,其中,镇抢险应急分队人,灾害期间,听从镇指挥部统一调遣。

  七、防御区域、重点对象、应急对策

  根据各镇现状和实际情况,划分防御区域,确定重点对象和采取应急对象,全镇防御区域划分片区。见附表三

  八、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一)预案启动标准

  镇人民政府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

  (二)应急响应

  1、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指挥部。

  2、应急办公室、各应急工作组人员迅速进岗到位,开展工作,社区、村应急人员进岗到位。

  3、应急小分队全体队员到镇待命。

  (三)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启动后,根据指挥部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掌握灾害性天气发展变化情况。

  2、出现险情、灾情,应急小分队迅速进入现场,进行抢险救灾。

  3、按预定预案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

  4、紧急调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须品和物资。

  5、做好现场紧急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6、根据指挥部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四)动员社会力量

  1、镇、社区、村和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镇政府安排,主动积极参与气象灾害抢险工作。

  (五)新闻报道

  1、预案启动后,宣传报道组及时向全镇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灾有关报道。

  2、气象灾害新闻报道、信息报镇指挥部同意后向全镇发布。

  (六)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灾害发生以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2、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七)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预案终止,由镇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指挥部批准后,向全镇公布。

  九、灾后处置

  (1)镇党委、政府召开救灾会议。镇、社区、村全面转入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2)各社区、村配合查灾核灾组做好查灾工作,要及时统计灾情,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报灾,收集整理防灾、抗灾、受灾、救灾等资料,向上级汇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预案。

  (3)各社区、村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撤离人员的返家,企业恢复生产安定群众生活,指导和组织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4)立即组织抢修灾后水利工程设施和损坏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生产资料的组织以及救灾物品的发放、市场秩序维护、卫生防疫、灾后水污染的监测治理以挽回损失。

  (6)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按各自职责,开展救灾防疫工作。

  十、培训和演练

  ①充分利用广播和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②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社会教育。

  ③镇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练。

  十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①奖励

  对参加气象灾害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②责任追究

  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或个人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党纪、政纪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二、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镇气象应急预案》由镇气象灾害办公室进行管理。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镇气象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批准生效。

  2、本预案由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1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序号

信号

名称

信号

等级

信号含义

高温预警信号

橙色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8℃以上。

红色

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寒潮预警信号

蓝色

48小时内平均气温将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并可能持续。

黄色

24小时内平均气温将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5℃,并可能持续。

橙色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0℃;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0℃,并可能持续。

红色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下降14℃以上,最低气温≤0℃;或者已经下降14℃以上,最低气温≤0℃,并可能持续。

暴雨预警信号

蓝色

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黄色

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橙色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可能或者已经造成较大影响且降雨可能持续。

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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