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5〕2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嘉政发〔2015〕89号)和桐政发〔2016〕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普查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全面查清“三农”现状和变化情况,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充分认识到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农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农业普查任务。
二、明确任务要求
根据国家、省、嘉兴市政府和桐乡市政府通知精神,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镇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是: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是: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