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月一法一纪”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增强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看齐意识为重点,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学习对象
局机关、司法所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其中党内法规的学习对象为全体党员。
三、学习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突出学习涉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法律和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是《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三是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是《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国家、省《法律援助条例》,二高二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司法部、省、市有关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法律法规。四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反腐倡廉、中央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等有关规定。
四、学习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