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实施办法》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桐乡市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机制,提高社会保障资金支付能力,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措机制的意见》(浙政发〔2004〕36号)和省财政厅《浙江省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实施办法》(浙财社字〔2005〕1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是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社会保障资金正常安排和筹措之外,通过拓展其他渠道筹集的,且主要用于防范地方社会保障支付风险的社会保障资金。
第三条 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的主要来源:
(一)每年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其中经营性用地按出让成交价款的5%提取,其余按出让成交价款的1%提取;
(二)省财政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激励奖补资金;
(三)财政预算安排、国有资产收益等其他符合规定的来源。
第四条 多渠道筹措的社会保障资金,由财政部门在整合相关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历年结余的基础上建立“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防范地方社会保障支付风险,纳入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专账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