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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福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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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福镇迎接国家卫生镇

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崇福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对照标准,认真贯彻实施。

  崇福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

崇福镇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方案

  我镇于2013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镇,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的环境卫生质量,巩固创建成果,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今年全面推进巩固国家卫生镇工作,保障国卫复查工作的顺利通过。现根据《国家卫生镇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省级品质小城市”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镇标准》的要求,动员全镇各界力量,扎实开展迎接国家卫生镇复查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构建“创新崇福,宜居崇福,人文崇福,平安崇福”,确保通过国家爱卫会复查验收。

  二、任务分工

  (一)组织协调组

  组长:王群

  执行组长:曹国强朱永明

  副组长:倪晓伟沈璐邓雷

  组员:钱江王海波钱惠良李伟斌陆爱清

  具体责任分工:

  1.按照国家卫生镇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巩固创卫工作纳入镇发展规划,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村、社区、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加大对巩固创卫工作的投入,发动全镇各界积极参与创卫活动。

  2.调整和完善镇、村爱卫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爱卫组织协调、监督作用。

  3.对照国卫标准,协调相关部门有计划、有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巩固创卫工作。

  4.逐步建立和完善巩固国家卫生镇的长效管理机制。

  5.通过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国卫复查宣传组

  组长:倪晓伟

  副组长:陆爱清沈建方姚铖

  组员:徐燕黄荣发陆明钢吴富江

  吕伟李秋妹

  具体责任分工: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迎接复查和巩固国卫的宣传栏、宣传牌、宣传灯箱和宣传标语、横幅等。

  2.印发迎接国卫复查、巩固国卫成果公开信、卫生宣传册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到各单位和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手中。

  3.配置专用宣传车,走村串户进行巡回宣传。

  4.广播开辟迎接国卫复查专栏和卫生知识宣传专栏,定期宣传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和卫生知识,并制作15分钟左右的国卫复查宣传视频短片。

  5.定期出刊迎检期刊,从2月份开始每月不少于一期。

  (三)健康教育组

  组长:邓雷

  副组长:陈黎沈蕾佳马利初

  组员:徐国良庄志琳周跃东陈卫东倪洪亮

  张玲仙顾颖琦邹武沈志娟孙红莺

  具体责任分工:

1.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2.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3.卫生院、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4.镇、社区(村)、卫生院(室)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按照《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卫生知识讲座,向社区居民传播健康知识。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6.各类公共场所和各传播媒体设立健康教育宣传平台,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对卫生创建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7.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

  (四)环境卫生组

  组长:朱永明

  副组长:李伟斌钱惠良陈平安徐华杰姚利勇

  组员:王旻明王莺陈金德马利初邹武

  沈志娟孙红莺沈新伟韩金甫乐建强

  具体责任分工:

  1.各项建设符合规划实施要求,路网体系完善,道路路面平整完好。排水设施完好、畅通,污水暗管(沟)排放,下水道管网覆盖率≥60%。

  2.公共厕所、垃圾桶(废物箱)、垃圾收集站(点)、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建成区无旱厕,生活污水处理率≥80%。

  3.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有专门队伍,主要街道保洁不低于12小时。镇建成区内垃圾容器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储存清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密闭清运率达到100%

  4.卫生责任制落实,镇容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摊点现象。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卫生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活禽售卖、宰杀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管理良好。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5.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6.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7.建成区绿化符合要求,公共绿地养护良好,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

  8.建成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镇容环境卫生和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五)环境保护组

  组长:沈璐

  副组长:杨初清吴新江黄荣发朱月娟

  组员:潘明睿陈林峰顾颖琦

  具体责任分工: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级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3.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六)病媒生物防制组

  组长:朱永明

  副组长:李伟斌朱春权沈智江顾颖琦

  组员:范良华王炜尹侃利沈新伟平永林

  具体责任分工:

  1.认真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防鼠防蝇设施完善,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其中,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蚊、蝇、蟑螂密度至少有一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他项不超过标准的3倍。

  (七)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组

  组长:邓雷

  副组长:李伟斌陈黎马骋

  组员:胡立新沈智江潘明睿朱春权顾颖琦

  陆爱清陈卫东周跃东倪洪亮庄志琳

  张玲仙

  具体责任分工: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连续3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饮用水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具有有效许可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具备相应岗位的基本卫生知识并掌握卫生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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