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辖区实际、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长江中下游存在大洪水较高风险警示通报的函》文件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其他省市发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件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把抓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平安护航G20的重要工作内容,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强化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特殊作业的安全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隐患整治,加强风险管控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振东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漏洞,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领域、环节、场所全面摸排评估、逐一入账,建立完善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工作统筹。要把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尤其要与即将开展的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紧密结合。要切实增强工作部署推进的系统性,围绕当前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分清轻重缓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切实提高各项督查检查的有效性,结合实际,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各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在督促各类主体深入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的同时,确保各级各部门将工作重心落到事故防控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