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桐乡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6年是桐乡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厅办函﹝2015﹞15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加强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安排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率,以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民生改善和生态保护,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全力打造美丽幸福新桐乡。
(二)基本原则
1.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做好“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储备土地和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旅游项目和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的用地需求,合理增加生活、生态用地供应,稳定、均衡供应住房用地,适度减少生产性用地供应,促进民生改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突出基础配套和统筹发展,提升城镇能级和竞争力,引导人口、用地向城镇集聚,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积极实施引优引强的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推行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弹性出让、年租制等供地方式,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二、计划供应量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桐乡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74.42公顷左右,其中涉及新增建设用地151.98公顷,占总量的32.04%;消化利用批而未供261.61公顷,占总量的55.14%;盘活供应存量土地60.83公顷,占总量的12.82%。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桐乡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安排214.5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21%;工矿仓储用地安排120.12公顷,占总量的25.32%;住宅用地安排57.97公顷,占总量的12.22%(其中安置房用地21.40公顷,其余为普通商品房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72公顷,占总量的8.37%;交通运输用地为40.78公顷,占总量的8.6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1.07公顷,占总量的0.22%;特殊用地为0.26公顷,占总量的0.05%。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桐乡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三街道、振东新区及开发区安排145.8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0.74%;其他乡镇安排328.5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9.26%。
三、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重点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合理满足本地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供地。
1.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各类民生改善项目的用地供应。优先确保孙家门至罗清浜公路东延工程、南苑路、宏苑路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发挥交通运输用地对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引导作用;积极支持嘉兴市消防训练基地、桐乡市现代实验学校迁建、桐乡市第三人民医院、桐乡市图书馆迁建工程、桐乡市广播电视发射塔搬迁工程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供应,不断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2.大力支持互联网时代产业新体系构建涉及的用地需求。加大对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项目、重大旅游项目以及新特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保障力度,合理满足毛衫服饰、皮草皮鞋、化纤纺织等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用地需求,加快产业的深度融合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从严控制规模较小、生产能力不高的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
3.调整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稳定、均衡供应住房用地。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合理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适当增加改善性住房项目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用地供应,科学把握住房供应套型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二)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落实“十三五”规划、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意图和功能定位,以更高的品质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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