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市振东新区:
根据嘉安监〔2016〕5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印刷、印染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安监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印刷、印染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项执法行动。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对象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印刷、印染行业相关企业。
二、专项执法行动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情况;
(三)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四)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日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专人负责管理情况;
(八)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职业卫生公告栏与警示标识情况;
(九)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变更申报情况;
(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
(十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