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
现将《河山镇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和出租房火灾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山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河山镇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和出租房火灾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嘉兴《关于深入开展“关爱新居民 服务新居民”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桐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新居民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服务,凝心聚力,助推河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桐乡市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出租房火灾保险实施方案》,吸取桐乡市文华小区和百乐小区火灾伤亡事故教训,决定在全镇全面开展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出租房火灾保险投保工作。为服务新居民和出租户,为打造美丽和谐河山,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按照扩大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要求,秉承“服务为先、方便群众”的理念,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和火灾险作为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结合我镇实际,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新居民社会保障服务方面的补充作用,为广大新居民和出租户解决后顾之忧,努力推动我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宣传发动、配合对接、投保理赔服务等各项措施,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1.确保所有企业新居民参保全覆盖。
2.确保出租户火灾意外保险投保全覆盖。
3.提供保险的机构售后服务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河山镇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出租房火灾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讯,副组长:王剑松、王征远、陈琳,组员:陆健民、孙回鸣、姚洪根、薛世明、姚棋凤。下设工作小组,成员由各村(居)、企业新居民事务站和中国人寿桐乡支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和协调保障工作,定期研究讨论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山镇新居民事务所,办公室主任由王征远兼任。工作小组负责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推广和具体操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出租房火灾意外保险是深入探索提高新居民和出租户救助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也是政府部门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新居民和出租户服务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居民事务系统协助政府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新居民事务站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确保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居民事务站要大力宣传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和出租房火灾害保险工作的目的及意义,要注重宣传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深入性,要切实让新居民服务单位的业主和广大新居民了解此项保险是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补充,具有“低投入、高保障,能真正减轻企业主和出租户负担,切实提高新居民和出租户的保障”的作用,为推动此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桐乡市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和出租户火灾保险操作
方案
2.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和出租户火灾保险投保标准
附件1
桐乡市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操作方案
一、投保条件
凡年龄在18至70周岁且在桐乡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并已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桐乡市新居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一年,满期时办理续保手续。
三、投保手续
(一)申请办理:由投保单位向所在地新居民事务所提出投保意向,由中国人寿桐乡支公司上门办理投保手续。
(二)投保资料: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中国人寿相关投保单证并加盖投保单位公章。
四、人员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