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科委,有关主管部门:
为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根据《桐乡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桐科〔2015〕25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6年度桐乡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及复核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和复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度桐乡市专利示范企业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一份):
(一)桐乡市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专利工作总结,包括企业概况、专利管理制度建设、专利成果转化实施效益和企业专利发展计划等;
(三)企业近三年(2013-2015年)拥有的有效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有效凭证,即当年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五)企业专利管理机构及专利制度方面文书;
(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