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提升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93号)、《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提升发展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桐经信信〔2015〕160号)的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桐乡市信息化建设(两化融合)奖励(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列入《2016年度桐乡市“两化”融合项目库》的企业信息化(“两化”融合)项目;省级及以上“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工信部“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省级“两化”融合登高晋级企业;非财政资金投资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两化”融合)奖励(补助)的项目,其主要建设任务必须在2016年年内完成或者大部分投资额发生在2016年,且未享受过市级及以上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奖励、补助的项目。具体包括:
1.企业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项目。企业在研发、生产、管理和营销等环节实施信息化(“两化”融合)项目成效显著,当年投资在50万元(不含基建设施)以上且软件投入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的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且该项目已列入《2016年度桐乡市“两化”融合项目库》(2016年新办企业除外)。
2.“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项目。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试点)企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