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市监〔2016〕83号
关于下发《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所(分局)、队,市消保委秘书处、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个私协会秘书处:
现将《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下发,
请遵照执行。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9日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服务创业创新
示范点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整合职能优势,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持续发扬“店小二”精神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和《关于在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桐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濮院毛衫创新园和互联网产业园开展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活动。现就加快推进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服务创业创新为根本,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为切入,把服务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科创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等重点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和七大产业小微企业,作为新常态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持续弘扬“店小二”精神,坚持“从严从实”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三有五好”要求为标准,在濮院毛衫创新园和互联网产业园开展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争取年底通过省局考核认定。“三有”即:有一项服务机制、有一张服务清单、有一套服务指南;“五好”即:服务站点建设好、工作人员服务好、部门联动协同好、创新举措落实好、服务对象反映好。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围绕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示范点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1.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行政许可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稽查大队、濮院分局、梧桐所等相关科室、所(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组织保障。
2.建立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市场监管局与示范点所属园区的会商协调机制,加强对工作推进过程中疑难复杂问题的分析研判和破解。
(二)设立市场监管事务服务室,明确服务内容。
1.在濮院毛衫创新园和互联网产业园设立市场监管事务服务室,形成注册窗口、品牌指导站、消费维权服务站、护密维权指导站等市场监管服务窗口“多点合一”。服务室实行挂牌服务,设置公示宣传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利用官方微信、官方网站等新媒体,提供延伸服务。
2.组建“三员”服务队伍。建立协调专员、服务专员、对接联络专员“三员”制度,由分管领导担任协调专员,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示范点所在辖区所业务骨干担任服务专员,由辖区所(分局)负责人担任对接联络专员。积极发挥“三员”作用,加强与企业的互动交流,为企业提供全程服务、精准服务、跟踪服务和组团式服务。
3.公示服务清单和服务内容。针对每个示范点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梳理编制服务清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可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让企业一目了然。同时,配套制定服务指南、扶持政策、示范文本,方便企业自助办理业务。在服务站公开服务专员和对接联络专员姓名、照片、联系方式,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网地址等,并公示主要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承诺。
(三)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落实服务举措。
根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省市各级党委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以及服务特色小镇和推进“互联网+创业”蓬勃发展等有关的政策举措,着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落细、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