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社区)、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公安部《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洲泉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 9日
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单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夯实消防基层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0日前)。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作出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自选动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11月9日前报镇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镇消安委办定期召开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2017年3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16年11月底前,派出所、消防联合民政等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创建活动;年底前,完成示范社区创建,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3月底前,10%以上社区完成创建。二是广泛动员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发动村(居)委会、群众性组织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三是明确创建要求。每个居民社区、居民楼院应达到以下要求:(1)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2)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3)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4)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5)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6)按照标准建立建全社区微型消防站,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2.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底前,结合居住出租房屋整治,完成电气线路改造(套管); 90%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完成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5%的农村家庭、100%老旧小区完成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联合相关部门。电力、规划建设、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三是整治老旧小区。各村(社区)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四是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3.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16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并完成验收;2017年3月底,完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基础排查,建立花名册,并完成30%存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整治工作。二是明确整治重点。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消安委〔2015〕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三是实施综合治理,联合有关职能单位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4.大力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防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督促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消防控制室排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场所管理不规范、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不高、值班人员业务水平低的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镇消防控制室及其从业人员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单位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压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5%、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达到95%。二是开展基础排查。对辖区内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进行排摸,分类建立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维保单位、联络方式等信息。三是开展分类培训。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辖区内所有消控室值班人员,开展社会化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和持证上岗率,促进社会单位规范化管理,确保单位消防控制室发挥作用。四是加大打击力度。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消防条例》,依法严厉打击自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未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控制室执法打击办案数量将作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评价依据。
5.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隐患的单位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一是开展“隐患清零”。对G20杭州峰会期间遗留未整改的火灾隐患、不放心单位、不放心区域,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年底前实现“隐患清零”。二是建立隐患清单。对辖区内不放心单位场所(区域)进行全面排摸,建立清单。年底前,上报一批拟由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场所(区域)。三是发挥舆论监督。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分批次协调主流媒体予以公布曝光,强力推动整改。四是督促按期销案。对已确定或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消除。春节前,第十四批省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全部销案。
6.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紧盯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做好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消防安保。在总结固化G20杭州峰会消防安保经验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消防安保工作。会议期间,确保乌镇涉会场所及核心区周边200米范围、要人活动路线沿途两侧200米内不冒烟、不起火,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二是做好“两会”消防安保。“两会”前夕,要联合有关单位对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加强社会面管控,确保社会面消防安全。三是做好其它重要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等重要活动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期间,各村(社区)、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要组织人员开展联合检查、夜间检查,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7.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基础排摸。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17年3月底前,摸清全镇易燃易爆场所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开展基础排查。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管员、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危化品名称及理化性质、灭火方法、技术人员等基本信息。三是强化信息沟通。消防、安监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掌握危化品企业的有关信息,完善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基础信息。
8.开展区域块状经济消防专项整治活动。各村(社区)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本地产业特点,要认真分析研判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针对自发形成且火灾隐患集中的产业、行业(如化纤、制革、制鞋、家纺等)和重点区域,要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全面化解社会面消防安全顽疾。通过专项活动,严格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二)强化灭火救援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