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直属单位:
2016年,我市法律援助中心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职能优势,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平安桐乡”、“法治桐乡”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法律援助先进典型。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浙江同新律师事务所等8家先进集体、曹梦逸等9名个人和王某等28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7件案例给予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