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企业、行政村:
为切实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开展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影响我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由开发区管委会挂牌整治、相关部门联挂督办,在6个月内分批整改到位,其中市级挂牌整治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2016年12月31日前整治完毕,区级挂牌整治的火灾隐患集中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2017年3月20日前整治完毕,并通过验收。力争通过半年时间的集中攻坚,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有效改善,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整治重点
以居住出租房、“三合一”、老旧房屋集中区域,服装、皮革、小商品等专业市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挂牌整治、层层包干、联合督办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主要指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内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电瓶车违规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问题。
(二)“三合一”集中区域。主要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问题。
(三)老旧房屋集中区域。主要指老区、老街、老民宅等“三老”场所,重点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堆放杂物、防火间距不足等隐患问题。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主要指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以及充装站、供应站等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重点整治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储罐装置防雷防静电措施不到位、灭火系统选型不匹配等隐患问题。
(五)专业市场。主要指用于服装、箱包、皮革、鞋业、小商品、建材、纺织、汽车等集中交易的场所,重点整治可燃物品堆放杂乱、防火分隔设施随意拆除、安全出口违规封堵等隐患问题。
(六)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指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服装、玩具、电子、纺织等生产加工的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生产仓储功能混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问题。
各企业、行政村要按照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消防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以上六类场所整治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开发区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各企业、行政村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部署落实各级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10月01日至10月20日)。
各企业、行政村作为此次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自己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要细分排查部位,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逐一开展隐患排查,并做好存档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难以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报消防工作站备案。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