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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兴实体?育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活动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全面对接浙江省重点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和“千企千师”培养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兴实体·育人才”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和以乌镇为核心的“一业一网”,着眼于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进一步统筹培训资源,加强部门合作,深化资金管理,形成抓管理、强培训、重鉴定、提质量的培训格局,培养壮大我市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桐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000人,创业培训650人。(详见附件1)。

  三、工作措施

  1.优化工作模式。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紧密结合桐乡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围绕各类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确定职业(工种)范围。鼓励开展与发展实体经济紧密相关的职业(工种),加大我市紧缺工种技能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力度。

  3.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对今年我市鼓励开展的职业(工种),按规定提高培训补贴。鉴定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2)。

  4.调动各类专业教师积极性。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但教师参与技能培训应不占用工作时间,经本人工作单位批准,报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职称以上并从事教学经历不少于三年。

  5.发挥职技院校主阵地作用。各职业类学校要以重点专业为抓手,形成适应市场人才需求的办学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大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主动服务地方经济。

  6.引导培育民办培训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各民办培训机构要严格规范办学,加强管理,保证质量。需要变更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机构,可持符合变更资质的材料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变更。于6月30日前变更完毕的,可开展当年相关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

  7.开展创业培训提高试点班。人社部门将面向全市招收30名有一定实践创业经验的初创者,通过选拔机制对其开展创业提高培训,提升初创者整体创业水平。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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