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日常监管行为,贯彻执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2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重要意义
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的重要手段;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综合监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工作。
二、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按照(浙土资发〔2016〕29号)文件要求制定、公布本市国土资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健全本局辖区内国土资源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借助各类国土资源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我市国土资源有关市场主体纳入随机抽查的对象。名录库根据政策变化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