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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工的
通知
各科室、国土资源所,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工明确如下:
姚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缺岗期间主持日常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业务培训、后勤保障、会议组织、联络接待、信息编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调研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财政拨给的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系综合管理科。
邵根(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具体承办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查封登记以外的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负责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业务指导和宣传工作。联系产权登记一科、产权登记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