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2017学年桐乡市民办初中招生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根据桐教〔2017〕59号《桐乡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学年高中段学校和市区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今年我市民办初中面向本市小学毕业生共招收28班, 1120人,其中求是实验中学16班,640人,现代实验学校12班,480人。
二、招生办法
2017学年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办法采取“公开报名,统筹录取,超规定人数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工作两校统筹进行,报名时不需填报具体志愿学校,凡报名学生必须服从电脑派位录取结果。具体为:(一)电脑派位50%。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电脑按两校招生计划总数50%的比例从报名学生中随机产生民办学校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当场公布;(二)自主招生50%。电脑派位结束后,剩余招生名额由招生学校进行自主招生。两所民办学校在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报名学生中,共同确定自主招生名单。(三)电脑派位录取的50%学生与自主招生录取的50%学生合并为一个数据库,根据均衡、随机的原则,按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确定具体录取学校。
三、招生安排
(一)报名条件。
1.浙江省内户籍的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外户籍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可以报名:
(1)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且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