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市公证处,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通知》(浙司〔2017〕26号)、嘉兴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司法行政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嘉司﹝2017﹞2号)精神和桐乡市委市政府对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我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提供专业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专业的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既是司法行政机关践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原则的具体行动,也是履行责任使命、发挥职能作用、促进自身建设的一个重大机遇。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做好换届选举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专项行动”,切实做到“换届选举到哪里,司法行政人就出现在哪里,司法行政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积极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二、充分履职,形成合力,以“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服务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认真开展“法治宣传专项行动”,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突出抓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确保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广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要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做好“五不能”“六不宜”情形的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的宣传解释。要广泛运用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内容时时有闻、处处可见,确保宣传对象不漏一村一居、一家一户。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通过横幅、墙报、挂图等传统载体,通过法治相声、小品、动漫、微电影等法治文化,通过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阵地进行宣传。要组织法治宣传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宣传志愿者等,逐村逐居、逐家逐户开展宣传。要运用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正反典型案例开展宣传,用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