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全体河长:
根据市“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2017年“剿灭劣V类水”工作第一季度专项督查》(桐五水办〔2017〕7号)文件要求,4月上旬市相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剿灭劣V类水”专项督查。为积极应对此次专项督查,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剿灭劣V类水”河长专项巡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人员
全体河长、联络员。
二、巡查时间
2017年4月5日—4月7日
三、巡查重点
河底河坡垃圾、河道障碍物、河道沿岸排放口标识情况,日常保洁管护工作,《河长工作手册》记录情况,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情况等。
四、注意事项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全体河长要严格对照巡查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把此次巡查专项行动作为促进工作提质升级的有利契机。决不允许产生丝毫的侥幸怠惰心理,以至于工作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
(二)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
1.由镇纪委、治水办负责此次河长专项巡查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和督办等工作,确保巡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河长巡查后要做好记录,认真填写《“剿灭劣V类水”河长专项巡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该“记录表”将收入河长个人档案,作为年终“河长制”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将附件记录表于4月7日前上报镇治水办,镇治水办根据上报问题类别统一交各主体或部门处理。
3.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被上级部门或媒体曝光的河道,如曝光问题已上报,不再追究河长责任)。
附件:《“剿灭劣V类水”河长专项巡查情况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