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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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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和《2020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协调职责,对涉及的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明确责任人、时间表,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未分解到工作任务的单位,也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政府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市政府将加强对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并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将开展重点督查,对无客观原因而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实行问责。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2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责任分解

 

一、于会游市长主抓重点工作

1.制定出台高质量发展“1+4+8”政策体系,建立企业参与的政策决策机制,用更有含金量、更具精准性、更多获得感的政策,与企业共克时艰。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人才办、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服务业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工商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或汇总单位,下同)

2.全面落实各级“五减”系列政策,加快兑现支持企业渡过难关“22条”和鼓励工业企业复工达产“10项举措”,力争为企业减负60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

3.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和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三公”经费预算再压减12.4%。

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镇(街道)

二、冯中海常务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积极争取一批国家支持重大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联动推进省市县长工程、“六个千亿”项目和“百年百项”工程建设,抓好172个市级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开工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桐城委(桐城集团)、水务集团

3.全面推进开发区前沿材料“万亩千亿”平台建设,打造中韩国际合作产业园、数字经济小镇等“四园六镇”,构建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三大特色产业链。

    责任单位:开发区(高桥街道)、发改局、经信局

4.主城区大力发展以总部商务、消费升级和文化产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城市能级。

责任单位:梧桐街道、发改局(服务业局)、宣传部、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5.全力办好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探索市场化、专业化、常态化办会机制。

    责任单位:互承委、乌镇镇

6.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85项一体化任务和20个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实现交通互联、产业互补、民生共享。

    责任单位:长三角一体化办公室

7.加快乌镇-练市嘉湖一体化先行启动区建设,推进十个重大合作事项。

    责任单位:长三角一体化办公室、乌镇镇

8.高标准做好东西部扶贫、对口支援、山海协作等结对帮扶工作,助力对口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单位:发改局

9.出台总部经济政策,进一步提升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质效,实现楼宇税收14亿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税务局、财政局

10.出台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招引培育,全面加快新型商贸、医养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

责任单位: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技局、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

11.探索建立桐乡、吴江、南浔异地通办圈,新增100个以上企业和民生事项“异地能办”。

责任单位:政务数据办、长三角一体化办公室

12.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和VIP组团服务,实现备案到竣工验收“最多80天”。

责任单位:发改局、政务数据办、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13. 推进“一站式”政务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实现95%以上民生事项“全市通办”“就近可办”“身边能办”。

责任单位:政务数据办、各镇(街道)

14.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新增10个以上“一件事”联办事项。

责任单位:政务数据办、各镇(街道)

15.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努力实现一般工业项目“拿地之日就是开工之时”。

责任单位:政务数据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

16.完善“1+X”国资管理体制架构,完成交投集团等国有企业整合,推进城市路灯、停车场等资源统筹利用,力争打造千亿国资。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办)

17.加快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建立授权清单,形成三级监管架构。明确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推进实施分类改革和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薪酬机制,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办)

18.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发改局

19.全面抓好“七五”普法收官工作,推行在线法律服务时间积分管理,实现村级法律顾问服务进网格。

责任单位:司法局

20.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完善社会应急联动体系,实现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应急联动。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2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域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

22.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大社会救援力量培育支持力度,完成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70家。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23.全方位深化政府数字化转型,实现政府治理协同高效。全力打造“整体智治”政府,构建城市大数据平台和运行管理平台,统建平安综治、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五大治理系统,持续推进政府内部“最多跑一次”,着力打造“掌上办公之城”。

责任单位:政务数据办、发改局、政法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改革办、编办

24.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统计局

2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诚信档案运用,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发改局

三、朱伟强常委牵头重点工作

1.持续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梧桐树信贷支持平台”,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60亿元。

责任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经信局

2.落实“一企一策”应对方案,有效运用纾困基金等政策工具,积极化解企业流动性风险。

责任单位: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经信局

3.实施“雄鹰行动”“凤凰行动”和“雏鹰行动”,推进企业股改上市、“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企业“进规上亿”。

责任单位:经信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4.加快实施“双进双产”行动,建立招大引强“一方案一政策、一机制一队伍”工作体系,围绕主导产业组建6大片区17个工作分队,开展招大引强大竞赛。

责任单位:商务局

5.实到外资力争增长10%,引进总投资超亿美元或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10个、百亿产业项目1个,三大平台力争各引进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不少于1个。

责任单位:商务局、开发区、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融杭经济区

6.实施新一轮稳外贸政策,争取外贸出口占全省比重稳中有升。完善“订单+清单”预警监测体系,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提高10%以上。大力开展外贸回归专项行动,强化外贸经营主体培育,引进优质外贸公司2家,新增自营出口实绩企业50家。

责任单位:商务局、各镇(街道)

7.不断优化城镇商圈布局,推进特色商贸镇和商贸示范村建设,打造雅道、中山路、濮院佳源广场3个特色街区。

    责任单位:商务局、梧桐街道、濮院镇

8.启动“直通乌镇”“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等产业园建设,加大先进计算、集成电路、智能汽车、5G+高端装备等产业招引力度,全力打造高质量数字经济产业平台。

责任单位:经信局、乌镇镇

9.启动浙江自贸试验区乌镇大数据产业园片区建设,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商务局、开发区(高桥街道)、乌镇镇

10.围绕数字经济“520”目标,实施数字企业壮大工程,全年新增亿元企业6家。实施数字产业倍增工程,紧盯物联网、人工智能和5G+,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招引领军企业和高成长项目,新引进数字经济企业450家;加快鑫柔科技等重大项目落地投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

责任单位:经信局

11.实施发展环境优化工程,出台新一轮产业发展政策,发挥总规模30亿元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引导作用,着力打造数字产业全域发展“生态圈”。

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12.实施产业集群发展计划,大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打造千亿级前沿材料和五百亿级时尚产业集群,推动百亿级装备制造、智能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新突破。

责任单位:经信局

13.实施产业改造提升计划,加快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新认定省级首台(套)产品2项、新产品数突破400项。

责任单位:经信局

14.实施产业数字赋能计划,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应用体系建设,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4家;开展企业智能化改造,完成数字化改造项目1000个,新增工业机器人400台,两化融合指数达100;推动企业首席信息官队伍建设,打造“CIO百人俱乐部”。

责任单位:经信局

15. 实施“万亩低产田”提升计划,对占地10亩以上规下企业和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企业实施分阶段整治提升,腾退低效用地3500亩,推动企业入园300家。

责任单位:经信局

16.强化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加大闲置指标无偿收回和富余指标回购力度。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17.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嘉兴市级生态示范镇全覆盖,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责任单位:生态创建办、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各镇(街道)

18.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责任单位:生态创建办、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19.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管控。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0.统筹建设智慧环保管理平台,提升生态文明治理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政务数据办

21.大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6个镇(街道)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生态创建办、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相关镇(街道)

22.持续巩固市控以上监测断面Ⅲ类水水质。

责任单位:生态创建办、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3.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

责任单位:生态创建办、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4.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臭气整治,实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

责任单位:生态创建办、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5.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建成使用。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开发区(高桥街道)

26.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污染管控和修复,保障土壤安全。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四、徐刚副市长牵头重点工作

1.完成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全力打造长三角综合交通枢纽型节点城市。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积极对接沪乍杭、杭绍台二期、水乡旅游线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完成高铁站候车厅扩容提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开发区(高桥街道)

3.全线开工建设320国道改建工程,苏台高速力争年内启动实施。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财政局

4.启动浙北集装箱通道建设,基本完成京杭运河“四改三”和杭平申线航道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财政局

5.启动桐乡大道、湖盐线等干线公路快速化改造前期工作,完成高速公路出入口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财政局

6.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和县道大中修36公里,完成农村桥梁改造15座,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7.实施降库挖潜促进有效投资专项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000亩,保障建设用地供应量6000亩以上,其中工业用地不少于2500亩。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强化农民建房管理,进一步缓解农民建房难题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10.扎实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试点,建成城乡融合发展实验室,努力打造“桐乡样本”。

责任单位: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政研室

11.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统筹空间用地管控,提升规划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开展城乡规划提升年行动,高质量完成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镇村详细规划编制,全面完成省级试点任务。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

13.加快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完成东部时尚科技、西部生态文教、南部高铁枢纽、北部运河活力、中部国际商务五大区块城市设计,系统引导管控城市色彩和建筑风貌。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桐城委(桐城集团)

14.深化“3+X”农业平台建设,农业经济开发区完成农科所“三新”实验基地等10个项目建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开放;农创园加大高层次“农创客”项目引育;运河农业园区完成省级园区验收。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濮院镇、崇福镇、石门镇

15.推进“农业大脑”等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智慧农业“一心一核多点”布局,全力打造数字农业全国样板。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6.实施百家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建成标准化示范基地50个。健全“代管家”“田保姆”常态化服务机制,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17.开展稳粮增效行动,规模化推进生猪增产保供,全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全力办好农业嘉年华系列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总社、各镇(街道)

18.实施健康土壤五年行动计划,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19.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努力实现农村环境全域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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