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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门镇中小学校石湾教育奖
奖励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石门镇各中小学校强化教学质量理念,完善教学管理方法,优化教师激励措施,鼓励教学创优进位,全面提升辖区教育发展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石门镇所辖的石门中学、石门镇中心小学、石门镇羔羊小学、石门镇中心幼儿园。本办法所涉及的考核奖励资金,可直接用于各学校教师个人奖励,具体分配的标准和办法按“突出贡献、兼顾全面”的原则,由各学校制定实施细则执行。
二、考核内容
坚持“绩效优先、注重发展、整体提升”的目标,从学科争先、中考升学、输送人才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