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桐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桐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二、总体目标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各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痛点,全区域、全行业、全方位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桐乡方案、桐乡样本。
三、范围及时限
实施范围为桐乡市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727平方公里,包括3个街道、8个镇。
桐乡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编制的基准年为2019年,创建期为2020-2021年,巩固期为2022-2023年,之后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并持续推进。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
贯彻落实建设指标体系,紧盯建设目标清单。对照省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统筹推进固体废物“三化”、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嘉兴市相关固体废物统计制度与方法,统一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责任单位: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以下均需开发区、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落实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类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以及在资金投入、技术推广、标准制订、监管执法等领域的部门职责边界,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制订相关政策性文件。(责任单位: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加强制度政策集成创新,合理设计项目清单。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举措,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集成目前已开展的有关静脉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方面建设和试点示范政策、制度和措施。围绕“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细化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主要固体废物在建设期间的工作内容。以“补短板、创特色、抓落实”为主线,配套建立项目化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强化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固废监管合力。充分整合各类固体废物监管体系,构造固体废物信息联动共享机制,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实施环境违法黑名单和产业禁入制度,形成环境执法高压震慑态势,对违法企业依据税收规定不给予相关税收减免优惠。(责任单位:发改局、分类办、商务局、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税务局、法院、检察院)
(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工业固废全过程管控。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降低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完成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完善桐乡市项目准入指标体系,实现工业固废产生强度零增长或负增长。鼓励工业固废产生量大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工艺改造、开展综合利用处置源头减量。持续开展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维持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率100%,力争清洁生产实施企业总数年增长5%。(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加强对产废单位规范化管理的监管。制定桐乡市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和现场检查表,提高产废单位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排查。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设立环境违法黑名单,遏制固废违法行为。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
完善工业固废智能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进产废单位出入口规范化建设,加快建设全过程监管平台。持续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培育环保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环保企业集群。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不及时、处置出路不通畅问题,到2020年,建立覆盖所有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及实验室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银保监组、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三)普及绿色生活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全方位分类处置。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省、市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35个、示范村19个以上。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严格落实“限塑令”。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责任单位:分类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科技局)
抓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管理。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与产生量直接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家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到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分类办、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建设宜居绿色城市,抓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