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扶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桐乡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扶持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十条扶持政策。
一、培育壮大电商主体
(一)鼓励招引优质电商项目和电商人才。对国内外知名企业、平台在本市投资设立的电子商务企业,当年度地方贡献达到2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全额奖励至企业所在镇(街道),由镇(街道)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制定相应奖励政策。对招引具有行业引领力、影响力的电商人才通过联审认定,最高可享受我市人才计划B类人才享受的相关政策。
(二)支持电商企业做优做强。加强综合评价,对持续经营一年(含)以上的电商申报企业按综合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按A、B、C档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鼓励电子商务示范创建。获得国家级、省级、嘉兴市级和县级电子商务荣誉称号的示范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当年度被认定为省5A、4A、3A级电子商务企业或产业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鼓励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企业通过直播、社交运营等方式,网络销售额达到300万元、800万元、15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直播电商企业独家签约的主播,根据企业贡献、主播年带货销售额,由平台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经联审后可认定桐乡市级高端人才,特别优秀的推荐嘉兴市级高端人才。
二、推动发展跨境电商
(五)鼓励企业开拓跨境业务。对当年度新开展跨境业务的企业且年跨境交易额达3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经营满一年且年跨境交易额达100万美元、200万美元、3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线上拓市场(不含年费)费用3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3万元。
(六)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对企业在国外设立的公共海外仓,经认定后给予其当年运行费用20%、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年度新认定的省级公共海外仓,给予项目承建单位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对租用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且年跨境交易额达到100万美元的,给予当年度租金最高3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对于新评定为省级跨境电商重点服务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促进电商集聚发展
(七)鼓励发展服务型电商。对全球知名电商平台授权的第三方服务企业及开展供应链、直播平台建设的服务型企业,年度服务本地交易实绩企业超50家且平台交易额达5000万元,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每增加50家且交易额增长3000万元的,再追加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八)支持电商园区建设。支持企业运营电商园区或打造孵化载体。对入驻达20家且网络销售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电商产业园区(基地、楼宇),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若增加10家且网络销售额达到1亿元,再追加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知名电商平台授牌或嘉兴市级以上认定的直播电商孵化载体,直播间数量10间(含)以上,签约本地品牌数量10个(含)以上,孵化载体合计年营收达到2000万以上的(不包含货物销售金额),给予每年30万元奖励。当年度被认定为嘉兴市级、省级重点培育的电商园区、基地等,分别给予运营方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
四、提升服务电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