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按照《桐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与评定暂行办法》(桐政办发〔2016〕116号)要求,经专家组评审,共认定“蚕花马灯舞”等第五批桐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15项,“木雕”为第四批桐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推荐项目。现将名录(含保护责任所在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切实增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主体意识,提高保护利用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1.第五批桐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