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自2017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我市积极探索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实现了安责险在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全覆盖,形成了“保险+服务+科技”模式。为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浙应急法规〔2020〕9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明确2020年度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规范化工作任务的通知》(浙应急法规便函〔2020〕29号)以及嘉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20〕1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广和规范全市企业安责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安责险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险机构参与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统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加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构建政府推动、科学投保、专业服务的机制,让更多投保企业得实惠、享平安。
二、实施范围
安责险是具有社会性、商业性、强制性且融合“保险+服务”的一类险种,有别于传统人身、财产险或其他组合等险种,是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强制性商业保险。
(一)强制实施范围。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冶炼等生产安全风险高、事故影响大或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及经辨识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全面实施,2020年底前,实现安责险全覆盖。
(二)鼓励实施范围。重点在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贸企业和易发生燃爆事故的企业鼓励实施,今年的工作目标主要包括:
1.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力争实现安责险全覆盖;
2.当年度纳入镇级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挂牌整治的企业,力争实现安责险全覆盖;
3.有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或者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最大储量之和10吨以上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力争实现安责险全覆盖;其他有化学反应过程的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力争安责险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船舶修造及拆解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喷涂作业企业、涉爆粉尘作业10个工位(含)以上企业,力争安责险覆盖率达到50%以上;引导鼓励其他工贸企业投保安责险;
5.探索鼓励小微园区企业采取集中联合方式投保安责险,力争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三)明确承保模式。全市新增的工业企业安责险的承保以共保体形式承保,入围共保人、首席承保人参照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嘉兴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共保体组成名单的通知》(嘉应急〔2020〕57号),由首席承保人负责牵头组建2020年至2022年桐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服务共保体,签订共保章程、明确承保方案,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做好承保、服务和理赔工作。有关行业领域的安责险承保模式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可使用工业企业安责险共保体,也可重新组建共保体。在2020年9月21日前已投保安责险的企业,承保机构应继续做好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待其保险期满后要纳入共保体续保。
三、服务保障
(一)明确保障范围。应包含投保企业从业人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财产损失、应急抢险救援费用以及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对从业人员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可以增加对职业病的保障。
(二)健全费率机制。按照企业类型、生产规模、生产方式、风险程度以及事故管理、安全信用等要素,探索建立保险费率分级浮动机制,形成保费赔率相对统一的承保方案。保险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也可按行业特性设定期限,到期后企业按约定费率及时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