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
为贯彻10月29日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和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嘉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根据市政府部署要求,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精准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
1. 紧盯重点场所。各相关站所、中心要组织对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 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村(社区)、各站所、中心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举办地及周边地区要组织对涉会场馆及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场所开展排查检查,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3. 压实主体责任。各村(社区)、各站所、中心要督促指导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1. 加强火灾隐患治理。各村(社区)和相关站所、中心要深刻吸取“12.2”洲泉晚村火灾和“12.4”梧桐街道梧桐村火灾的惨痛教训,组织对街道工业园村工业点、小微企业、小作坊、出租房、门店房、合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
2. 深化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治理。各村(社区)要重点做好登记出租房(民房)的复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用场所严格落实物理分隔,对“通天房”用于生产经营和居住出租的一律按规定实施技术改造,对电气线路规范安装、套管保护,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督促配置到位。
3. 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冬春期间,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门店房等高风险区域,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相关站所、中心要按行业落实监管责任、基层网格落实管理责任,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织密基层火灾防范责任网络。凤鸣派出所要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街道消防工作站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
4. 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和社区要组织群众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三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生活用火等引发火灾。街道城建交管中心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凤鸣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落实区域联防联控。
(三)全面深化工业企业及小微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 围绕重点全面起底消防安全隐患。在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发动基层力量和第三方机构参与排查,精准排摸梳理工业企业底数,实现辖区工业企业火灾隐患排查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并按照排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要求建立隐患清册。街道经发中心和街道消防工作站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园消防安全整治的指导。街道城建交管中心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厂房仓库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街道“三改一拆”办要组织加强对存在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搭建和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占用防火间距等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建筑的拆除清理;凤鸣派出所要配合街道相关站所、中心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工作,对抗拒联合执法的违法行为给予坚决查处。
2. 精准施策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街道消防工作站、经发中心要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对规上工业企业要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要督促小微企业园区建立统一规范消防管理组织,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园区消防基础设施齐全、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符合要求,按标准建设微型消防站。要加强租赁厂房(特别是“厂中厂”)消防安全管理,租赁双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和要求。要在2021年1月15日前排摸2至3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小微企业,报市消防救援大队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3. 科技引领推进消防安全智慧防控。全力推进消防监管数字化建设,依托嘉兴市数字消防大数据综合运用平台,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重点人员、消防设备设施、厂区内构建物等线上监管,强化安全风险智密防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提升科技管理水平,以“技防”代替“人防”,推广安装简易喷淋、智能烟感、智慧用电系统、智能充电桩、电警铃等设备。
(四)深入开展电气领域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