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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委职办〔2020〕1号 濮管委机关工作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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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掌握运用专业技能,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濮院羊毛衫市场管委会、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管委会所属公司聘用的且在管委会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工作人员)。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设置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立由苏伟明任组长,罗国良、江永明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职称聘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江永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沈俊、李昇、钱国英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职称聘任办法;审定由办公室提交的岗位设置计划;批准聘任文件及颁发聘用证书。

2、办公室。负责制订岗位设置计划;负责受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申请;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任职资料进行审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岗位设置和胜任能力进行评估并提出初步意见;负责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公示;负责拟聘任文件和签订聘任合同;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鉴定工作。

三、聘任流程

  (一)申请

1、条件。工作人员具有人社部门或其他正规专业技术认定机构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的专业资格符合濮管委制订的岗位设置计划,同时有志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向职称办提交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表)。

2、材料。工作人员向职称办提出任职申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岗位聘任申请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批准专业职称资格的证明文件;近三年专业工作总结和对申请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工作思路。

(二)受理

1、程序。职称办接到专业技术人员递交的申请书和相应材料后,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所申请的专业技术岗位与设置的岗位计划是否相符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提出聘任的初步意见。

  2、退回。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无效或不齐全的,申请人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与设置的岗位计划不相符合的,申请人现有从事岗位与所具有的专业技术岗位不相符合的,作退回处理。

(三)评审

1、办公室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职称聘任会议。

2、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和申请岗位任职的人员能力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申请人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资质与申请聘任岗位的专业符合性,保证本委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职数能够与取得相应技术职称的人员专业符合。

(2)申请任职岗位工作经历、承担任职岗位专业工作能力、专业技术岗位科室对申请人的工作需求及现任职评价、拟任职岗位的发展潜力等能力评审,保证对拟聘用岗位专业人员需求符合能力建设。

(3)对申请人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日常工作态度、受聘岗位信任程度等进行评审,保证拟聘任人员对任职岗位必须担负的工作责任心符合道德准则。

(4)对申请人任职岗位个人承诺与担任本岗位实际技术能力进行评审,保证拟聘用任职岗位符合申请人承诺得到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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