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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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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社会工作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桐乡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暂行办法》(桐政令第97号)、《桐乡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桐政办发〔2017〕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为指引,以满足居民需求、保障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健全政策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着力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居民的专业化水平,形成具有桐乡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形成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有效满足居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三)基本原则

1.立足需求,有序推进。坚持从居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出发设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2.政府主导,突出公益。加强政府对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方向,履行宏观规划、标准规范、政策引导、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有效引导承接主体按照公益原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3.公开透明,竞争择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立足实际,公平竞争、择优选择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承接主体。

4.强化实效,突出专业。健全监督评估机制,创新监督评估方式,加强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执行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充分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特点,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

(一)购买主体。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是市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二)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主要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本实施意见仅适用于社会组织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购买范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必须符合当年度《桐乡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范围。主要包括社会救助、优抚安置、老年服务、社区建设、劳动就业、婚姻家庭、儿童青少年服务、精神卫生、残障康复、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维稳、社会福利等领域。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重点围绕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四)购买方式。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以购买服务项目为主,即由承接主体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为一定区域内的群众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购买主体应当根据购买内容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同时应符合《行政事业

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相关规定。

(五)购买程序

1.编制预算。各购买主体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报的责任主体,购买主体要做好社会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核算服务成本,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目标要求,编制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计划及预算并报市委社工办、财政部门审批。在报送年度财政预算时,应同时向市委社工办报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需求书》。市财政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并作为预算编审的重要依据。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实现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

2.项目审批。成立由市委社工办、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项目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对购买主体报送的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立项和预算审批依据。对审核通过并实施的项目,购买主体应按预算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信息。

3.组织购买。购买主体应当根据购买内容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确定服务承接主体,既要考虑项目费用,更要注重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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