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高标准打造制造业强市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桐乡市高标准打造制造业强市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嘉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制造业在全市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根据《桐乡市关于强化创新赋能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桐委发〔2020〕2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健全项目投资保障体系
1.增加投资落户红利。鼓励先进制造业资本投资兴业,对新落户的重点鼓励类产业工业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以上,在公司注册后一年内按投资量级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对新引进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外资制造业项目(含注册资本已缴足的增资项目),在公司注册后一年内实际到资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按实际到资额的1%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奖励。(责任部门: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2.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科学配置要素,推动要素向重大项目倾斜,特别重大项目实行全市资源统筹保障。在不影响能耗强度达标的前提下,对单位能耗达到行业内国际先进水平的制造业重大项目,利用新增和腾出的用能空间优先给予保障。保障工业用地空间规模,年度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放宽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限制。允许制造业企业按规定在厂区内建设适量配套生活服务设施(含职工集体宿舍)。(责任部门: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财政局)
3.加强招引政策供给。围绕“3+1”主导产业大力引进制造业头部企业、“冠军企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强链补链企业。对世界500强、国际行业领先企业投资项目、总投资超亿美元项目,体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创新项目、创新成果转化的策源性项目,先导产业中起到龙头作用或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项目,按照项目需求给予土地供应、财政税收、引导基金、融资服务、创新人才、生活服务等定制化政策。对在引进优质项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协(商)会等给予奖励。(责任部门: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
4.加大地方金融支持。推动制造业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支持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质押贷款。对纳入中小型规上企业、新供地企业融资支持“白名单”和“梧桐树”担保服务计划的,给予贷款贴息和手续费补助。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风险补偿;对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投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政策性融资担保给予优先支持。(责任部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经信局、财政局)
5.加强政策基金引导。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合理高效使用新经济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数字经济领域以及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前沿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部门: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经信局、财政局)
二、实施制造基础提升工程
6.实现制造方式转型。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对技术改造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投资分等级给予企业4~10%的奖励,符合智能化改造项目标准的,按智能化程度再提高2~1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被评为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服务商的,予以奖励。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对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鼓励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对无人工厂、数字车间、智慧工厂等智能制造类项目及对被认定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水型企业和绿色制造项目(工厂、园区、产品、供应链等)、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项目),给予企业(园区)最高200万元的奖励。(责任部门:经信局、财政局)
7.加强企业梯次培育。对首次上规模、年销售超亿元、年销售收入规模档次晋升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对获得“创业之星”“瞪羚”“领军”“雄鹰”“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其经营者,评选年度“十大突出贡献工业企业”和“十佳工业企业优秀经营者”,给予经营者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作出重要贡献的亿元以上企业,评选“工业经济稳增长20强企业”,并给予经营团队最高15万元的奖励;对稳产增效的小微企业,评选“工业经济绩效贡献20强企业”,并给予经营团队最高5万元的奖励。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对在A股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700万元的奖励。(责任部门:经信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