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桐乡市科学技术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各科室、中心遵照执行。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0日
桐乡市科学技术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单位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开展,根据《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中共桐乡市委关于印发《桐乡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专项行动方案》(桐委办发(2019)56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坚持依法治理,注重实践创新,推进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二、分类要求
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易腐垃圾:是指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