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2年)》已经市十六届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5日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以改革创新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全市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调整优化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营销创新,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外向拓展能力,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我市从“建筑之乡”向“建筑强市”迈进。
二、发展目标
通过二年时间的努力,全市建筑业总体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向数字化转型,建筑业和新型建材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企业治理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以“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基本形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到2022年,全市建筑业施工总产值达到420亿,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建筑业产业体系。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拓展横向经营领域,鼓励企业向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投资方向和专业领域拓展。打造全产业链建筑企业,引导企业向建材、装饰、装备制造、维护服务、大型构件、特种运输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扩大企业发展空间。
(二)推行建设工程总承包。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每年从政府投资项目中筛选出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规定。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三)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按照“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的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改变传统粗放型的建筑施工方式,实现建筑业生产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形成现代建筑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加快建筑产业信息化。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推动互联网与建筑业深度融合,在建材生产、设计、采购、施工、维保等领域探索建立云平台。积极支持建筑业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贡献率。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五)支持建筑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股改挂牌、上市融资,以及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市内外建筑业企业,实现企业做大做强,提高行业集中度。积极引导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管理体系完善的建筑业企业。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按照“做专做精”的原则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
(六)提高建筑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适应我市建筑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发现、培育、引进和激励制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养建筑业专业人才。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
四、奖励政策
(一)鼓励企业创优夺杯。对承建工程项目获“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200万元的奖励;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全国市政金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100万元的奖励;获“全国建筑装饰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20万元的奖励;获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30万元的奖励;获“浙江省标化工程”“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5万元的奖励;获嘉兴市“南湖杯”优质工程奖的,给予主承建单位5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升特级的,给予企业100万元奖励;总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的,给予50万元奖励;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升一级的,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