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33号)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社会组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共同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现就开展清理整治全市性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工作(以下简称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对全市性社会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重拳整治造成恶劣影响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从严从重查处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和借评选评奖搭车收费行为。
二、时间安排
2021年5月下旬-12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传达学习。指导社会组织深刻领会开展清理整治违规评选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吃透政策规定。引导社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清理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