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全镇各村(社)、站办所、企事业单位: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和宣传一批事迹感染人、品质引领人、精神激励人的基层先进典型,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深化“至善湘溪”志愿服务品牌,营造全社会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为洲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最美洲泉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化“日行一善”,在广大群众中选树培育道德典型,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找、人民群众评的方式,深入挖掘一批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优秀典型,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好氛围,为坚决打赢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战提供更加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原则和方式
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积极做好发动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最美人物”。
三、评选资格和标准
凡具有洲泉户籍或在洲泉工作生活学习两年以上的公民,均可推荐申报。“最美洲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工作优秀,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一)最美乡贤。有德行、有才能、有成就、有声望,长期参与或支持乡村建设,在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得到群众普遍认可;有文化修养,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移风易俗等方面,对当地村民具有较大的引导、教育和示范作用;在外经商办企业、从政、求学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反哺家乡,投身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热心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热衷家乡公益事业,能为洲泉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投身洲泉文化建设的,对家乡有较大贡献。(由镇党建办(统战)牵头推荐。)
(二)最美基层干部。主要对象为镇、村(社区)干部,要求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在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其他工作中成绩突出;跟群众关系密切,受群众爱戴拥护;能自觉进行理论学习,并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群众及联系村社或所在村社多做实事;遵纪守法,与亲友、同事和睦。(由洲泉镇党建办(组织)牵头推荐。)
(三)最美三小组长。主要对象为村(居)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党小组长。积极支持、配合行政村(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村(社区)难点、重点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协助镇、村(社区)做好工作,确保各项政令畅通;积极参与百姓议事会,协助镇、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带头完成各项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由镇党建办(组织)牵头推荐。)
(四)最美职工。全镇企业中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管理等工作的在职工人,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技术精湛,业务水平在行业系统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突出的领导作用及贡献,通过在技术、科研等领域的创新为企业或社会创造显著效益;在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方面有思路、有举措、有成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工作中能起带头表率作用,在职工中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受到干部职工好评的员工;具有较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社会,为企业,为他人,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由镇总工会牵头推荐。)
(五)最美商户(文明经营户)。恪守职业道德,公平交易,优质服务,文明经商,保持经营环境干净整洁,不占道经营,落实门前新三包制度;开业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无偷、骗、抗税记录;规范劳动用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发生;户主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行为良好,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且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一年内无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记录;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配合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由市场监管分局牵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