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降低公众出行成本,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和《中共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打造“品质公交”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市公交实际,现就城市公交工作优先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市场运作、财政保障、部门协同、优先发展的城市公交发展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优化网络、完善设施、方便出行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公众选择乘坐公交出行。到2017年,公交分担率达到26%以上;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8.5标台,其中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50%;城区一次换乘的通达率达到90%以上,公交站点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中心城区高峰小时的路网平均车速在20公里/小时、外围区域在30公里/小时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编制公交规划
认真做好《千岛湖镇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由交通牵头,会同规划等部门,科学编制规划,确保城市公交网络更规范合理,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妥善解决换乘枢纽、公交首末站和公交停保场等配套设施不足问题。要严格规划执行,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发生,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发展用地需求。
(二)加快公交设施建设
坚持政府投入,适度超前,资源整合的思路,加快推进城市公交停保场、换乘枢纽、首末站、港湾停靠站(包括候车亭)等城市公交场站建设,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1.推进公交停保场建设
启动公交停保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完善千岛湖客运北站公交换乘、停保和管理功能;推进旅游码头停车场、城南公交停保场建设,更好地解决公交停保等基础设施。
2.完善公交停靠站建设
结合城市市政道路建设,完善提升现有公交停靠候车站,并将公交站场建设纳入新建的居住区和商贸区、大型活动场所等规划配套设施,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新建的城市主次干道和旧城道路改造,应同步设置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公交站点、候车亭等设施。
3.完善公交首末站建设
完成旅游码头首末站建设,落实老茶厂区块和丰家山公交首末站、珍珠半岛公交首末站选址及建设用地,并有序建设;逐步实现80%公交线路的首末站有专用的场站。
公交停保场、首末站和候车亭等公共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公交企业负责经营管理。
(三)保障公交有序运行
保障公交道路优先使用权,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速和道路利用率。加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公交停靠站的监控和管理,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取消占道停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四)鼓励发展智能公交系统
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建设智能公交系统,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交运营管理、服务监督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从2015年开始,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推进光伏智能公交候车棚改造工作。
(五)推广清洁能源公共汽车
建立清洁能源绿色公交体系,鼓励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应用,大力发展低能耗、环保型公交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充电站的规划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公交节能环保水平。
(六)优化完善公交网络
以城市干道网络为依托,在优化、发展公交网络、延长公交网络总长度、提高线路和站点覆盖率的基础上,重点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医院、服务集聚区等城市功能区倾斜,进一步优化公交网络。同时,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及时完善优化公交网络,对符合公交运行安全条件,常住人口或日平均集聚人次在500人以上、1000米公交服务半径未能覆盖的居住区和服务集聚区,要及时开通公交线路。
(七)继续推行公交低票价
继续实行1元/人次的公交低票价,对使用IC卡乘坐公交车的学生和60—69周岁老年人每次按0.5元票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盲人(全盲)、伤残军人和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员等优抚对象享受福利性免费乘车,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缓解交通压力。
(八)加大财政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