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提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嵊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20〕3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生活垃圾“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分类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本年度力争创建成为嵊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三、实施范围
中心机关大楼、窗口办事大厅、下属各单位。
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工作、生活产生的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易腐(餐厨)垃圾(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个人产生的茶叶渣果皮等)、可回收物(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报纸、金属、玻璃等)、有害垃圾(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废旧电子产品、过期药品等)和其他垃圾(除去易腐(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四个类别。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管理体系。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副书记兼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推进本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部,由后勤服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要建立相应组织体系,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督促指导各科室、各窗口及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分级管理,三级联动,齐抓共管推动分类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举办培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普及分类知识,培养生活习惯,强化自觉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提升分类质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督查行动等措施,加强对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作用,指导干部职工的投放行为,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问题,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切实提升中心生活垃圾分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