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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13〕12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3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2013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3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苍南转型发展的总要求和“2020年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稳中求进,奋发有为,为我县建设“三生融合·幸福苍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创新管理运作机制,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1.优化政府职能结构。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推进部门机构整合优化,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分工,严控机构编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管办分离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化区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心镇、功能区管理体制。合理划分事权,增强事权下放承接能力,强化基层管理服务能力。深化金融综合改革,加快发展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完善股权营运中心,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力度,基本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深化“三分三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股改地改“回头看”,基本完成户改任务。积极探索整村、整组土地流转办法,切实推进林地地改工作。创新财政体制机制,促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积极探索政府民商事合同统一管理机制,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严格按照“五个凡是”要求,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全程无偿代办制、模拟审批制、并联审批制和联合验收制,加强四级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中介机构改革,构建中介机构执业监管体系。深化招投标制度综合改革,优化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机制,规范招投标市场交易行为,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招投标市场。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研究会商机制,切实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水平。推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逐步建立完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三大功能”协同推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理顺社区运行机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社区选举试点工作,推进专业化、专职化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民主自治的城乡社区建设新格局。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加快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协同参与的社会组织发展新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公共安全应急管理,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应急联动协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机关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决策的听证、论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所有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必须经过会前法律审核。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问责、纠错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7.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需求和“十二五”规划内容,认真筛选和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创新规范性文件立项方式,进一步扩大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增强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全面启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社会发展环境
8.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深化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全面推广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逐步完善行政许可裁量权细化量化基准、具体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不动产行政登记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不动产行政登记工作。探索开展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为规范工作,积极解决行政征收和征用制度滞后、补偿不到位、程序缺失等问题。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说理工作,不断提升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健全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高效运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9.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探索基层综合执法新模式,全面推进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归并行政执法管理权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不断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切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
四、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促进权力良性运行
1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涉及依法行政各类议案、提案及建议的办理工作。拓宽社会监督和民意反映渠道,建立舆情分析工作制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对社会公众和舆论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情况,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
11.加强对重点项目的专门监督。着力加强对行政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遵守执法程序和办事公开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完善政府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经济责任、重点专项资金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加大对在建和续建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2.强化行政执法层级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完善行政处罚网上公开方式。继续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健全案卷评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制度,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督查,巩固评查成果。积极开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力度,启动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五、增强矛盾化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3.深化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模式,加快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经费,制定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行政调解配套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和互动,健全大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14.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法定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注重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提高复议办案质量和效果。推进行政复议乡镇受理点工作,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整体工作水平。
15.完善行政复议互动机制。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点疑难问题。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反馈行政复议意见、建议和司法建议,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继续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败诉率、司法和复议意见、建议反馈率情况检查。进一步整合行政救济资源,加强复议与信访、诉讼等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完善行政复议与监察工作联动机制,全面落实《苍南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苍政办〔2012〕105号),逐步形成行政败诉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
六、完善落实保障措施,提升政府法治能力
16.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具体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17.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结合实际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科学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细则。改进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效应用考核结果。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对示范创建单位的培育管理,强化对示范单位的动态监管,做好经验总结及典型推广工作。加大依法行政调研和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健全信息工作网络,完善信息化交流平台,增强成果辐射效应。
18.落实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年度内至少要举办2期专题法制讲座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2〕54号),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日常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考试。
19.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县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赋予县级社会管理权限的镇级政府法制机构薄弱、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制工作室,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建设,配足配强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能,主动当好政府及其部门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附件:1.2013年度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2.2013年度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3.2013年度县政府直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
则
4.2013年度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
位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印发
附件1
2013年度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考核单位名单
县发改局(粮食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生局、县人口计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旅游局、县信访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金融办、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盐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