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15〕6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5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2015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5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改革创新、实干争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全力服务和助推苍南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强化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优化组织机构,规范机构设置,重点做好市场监管、统战民宗、卫生计生等部门的调整。
(二)完善“四单一网”建设。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定期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府权力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做好与上级的衔接,继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包括有偿中介服务事项),明确并公布保留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深入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文件。
(四)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化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第五张清单”改革,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招标投标和监督评估等制度。开展市场准入“多证合一”商事制度改革试点。深化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行政指导行为,扩大行政指导适用范围。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修改完善《苍南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备案审查机制,完善专家参与审查工作机制。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第三方评估论证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探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效应评估,建立反馈机制,完善政策跟踪问效。加强对“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
三、健全依法决策制度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健全公开遴选听证参加人、以适当方式公开意见采纳情况等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决策,实施决策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探索建立决策后监测、评估和纠错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实现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法制机构对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等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内部备案和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等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履行合同的流程管理。探索法制、监察、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协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四、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一)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和执法重心下移。理顺执法监管体制,整合执法主体,减少县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重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21项领域的综合执法。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探索多种形式的部门联合执法。推进县级功能区和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案情通报、衔接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海洋与渔业等重点领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领域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落实执法听证程序,规范执法文书,落实行政执法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全程说理。探索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立、改、废的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裁量基准,规范裁量权标准、范围、种类和幅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探索行政强制等其他裁量基准制度。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责任清单,明确执法项目的职权、流程、机构、岗位和责任,建立执法依据定期梳理和公布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实行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跟踪评判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加强重大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健全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限期答复制度。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示公告及保密审查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履行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积极回应各类诉求和反映。
(三)加强行政内部监督。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政府法制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推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和制约。加强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提升审计能力和素质。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运行与监督信息化建设。
(四)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健全纠错问责机制,完善问责方式和程序。严肃追究未履行依法行政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维权机制。建立健全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商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终结制。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约访、下访制度,推广联合接访、网上信访等做法。
(二)完善行政调解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三)认真履行行政裁决职责。依法履行对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等领域的行政裁决职责。强化行政机关在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林权等纠纷中的裁决功能。
(四)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探索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逐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探索行政复议陪议员制度。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实行行政复议约谈制度,强化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加强行政复议与监察、司法、信访部门良性互动。
(五)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依法出庭应诉制。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健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反馈制度。落实《苍南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好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认定与追究工作。
八、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考核评价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推行任职法律考试考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继续开展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更新知识培训考试。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重视法律人才的引进,提高政府法制机构立法能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重点加强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以及新温州人的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
附件: 2015年苍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