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民宗〔2021〕5号
中共苍南县委: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照建设法制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着眼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各个方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依法履职,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方面,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该管的事认真管住管好;另一方面,在法律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没有越权执法,没有违规执法。在县民宗局权责清单框架内,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监督。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认真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六进”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认知程度,提高民宗干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遵守法定义务的法律意识,推动形成了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打好宗教场所治理组合拳。加强依法行政,严厉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打好宗教场所治理组合拳,促进全县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严厉查处非法宗教活动。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活动12起,并进行立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6415元,完成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率120%,完成罚款以上案件率120%,受到市民宗局的通报表扬。二是有效开展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2020年全县66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已完成治理66处,完成率100%,其中取缔37处,以堂带点和纳管29处。特别是我县望里镇私设聚会点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市委统战部施艾珠部长的批示肯定。三是加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探索建立宗教(民间信仰)退出机制,充分利用“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的有力契机,促进宗教(民间信仰)布局优化,全县共有75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已完成退出手续,其中拆除违建涉宗建筑(包括民间信仰)14处。
(四)加强信访维稳,妥善解决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在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按照“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本着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主动应对和处置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行为,不断加大排查、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力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以来,妥善化解涉疆人员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等纠纷7起,切实解决民族矛盾,既维护了我县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谐共融。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与所承担的任务还不适应。我县维护民宗领域团结稳定的任务重大,但目前执法主体建设还相对薄弱,编制少、人员少,这就带来两个不适应。一是与宗教工作的现实需要不相适应。民族宗教问题具有很强的敏感性、特殊性、复杂性,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日益受到关注,日益呈现复杂性,工作急需加强,首先是队伍建设的加强。二是与应当承担的执法职能不相适应。涉及宗教事务的条例较多,我局承担宗教行政执法职能,但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证持证数不高,没有专职人员,工作中容易形成管理缺位,难以监督各项法规在实践中的深入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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